精神疾病治疗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,除了足程足量进行治疗外,还要做好长期维持治疗,在整个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:
一:剂量维持问题
由治疗量减到维持量是一个逐渐的过程,一般来讲,病情在痊愈后需用有效量巩固一个月,然后减为3/4的有效量,巩固3个月,若病情无波动,可再减到有效量的1/2,以后根据病情的稳定还可将剂量减少。但是,也有的患者减药很困难,一减药病情即波动,可能需用较大的药量维持治疗。总之,用药量须由医生根据病情及不良反应而定。维持治疗主要优点是:
1.维持剂量用药可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。一般来讲,在较大的药量在长期维持治疗中容易发生一些不良反应,即迟发性运动障碍,维持剂量维持治疗可减少其发生率。
2.可减少患者疲劳、迟钝等不舒适感,对患者的生活、学习、工作影响较小,患者容易接受和配合治疗。
3.在维持治疗中,应注意防止阳性症状的出现,一旦发现精神病性症状应及时适当增大药量。
二:疗程要足够。
巩固疗效维持治疗的疗程是患者本人和家属至为关心的问题,即什么时候能停药?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。由于精神病,主要指精神分裂症,其病因尚未探明,药物治疗仍属对症治疗,很多患者在停药3~6个月时病情复发,因此医生对维持治疗的疗程多采取保守态度,即尽可能巩固治疗的时间长一些。总之须因人而异,因病情而异。曾有研究发现病愈后三年内容易复发,故有人建议首次发病治愈后而且病情稳定的至少维持治疗3年,如为多次反复发作则巩固治疗需要更长的时间,甚至需要终身服药。